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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动症的诊断标准
作者:佚名 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1年05月11日 【字体:大 中 小】
内容导读:多动症的最新临床诊断标准是1989年由美国精神医学会制定的,现摘录如下。当与大多数同龄儿童相比,下列行为更为频繁,符合下面14条中的8项,并持续6个月的,诊断具有注意缺乏多动障碍。具体如下:
多动症的最新临床诊断标准是1989年由美国精神医学会制定的,现摘录如下。当与大多数同龄儿童相比,下列行为更为频繁,符合下面14条中的8项,并持续6个月的,诊断具有注意缺乏多动障碍。
1、手或脚不停地动,或在座位上扭动(少年为坐立不安的主观感受)。
2、即使必须坐好,也很难静坐在座位上。
3、易受外界因素影响而分散注意力。
4、在集体活动或游戏时,不能耐心地等待轮转。
5、别人问话尚未结束,便立即抢着回答。
6、不按他人指示做事情(并非故意违抗或不理解)。
7、在做功课或玩耍时不能持久地集中注意力。
8、一件事尚未做完,又做其他事情。有始无终.
9、不能安安静静地玩耍。
10、说话太多。
11、常常打断他人的活动或干扰他人学习、工作。
12、别人对他说话,他往往没有听进去。
13、学习时的必需物品,如书本、作业本、铅笔等常常丢失在学校或家中。
14、往往不顾可能发生的后果参加危险活动,例如,不加观察便跑到马路当中。
15、注意力不集中:上课易走神,学习困难,成绩差,缺乏时间观念。
16、活动过多:难以静坐,爱跳爱跑,兴奋多话,小动作多,不能自制,爱管闲事。
17、冲动任性:惹事生非,不顾后果,随心所欲,缺乏思考,不听劝告,难以管教,行为异常。
18、情绪不稳:心神不定,情感脆弱,性情急躁,易发脾气。
19、多动症儿童成年后,反社会人格和犯罪行为风险是正常儿童的5~10倍。
1989年,我国中华神经精神学会通过的《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》(第二版)中,对注意缺乏多动障碍确定了以下诊断标准。起病于学龄前期,病程至少持续6个月,具备下列行为中的4项的诊断为注意缺乏多动障碍儿童。
文章来源:神经及精神资料站--http://psychiatry.gzbaozhilin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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